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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精选推荐】少年(儿童)体育竞赛承办服务项目合同(协议书)添加时间:2026-04-15

  

【精选推荐】少年(儿童)体育竞赛承办服务项目合同(协议书)

  2、乙方负责协调“赛事活动”承办地的相关管理部门(公安、卫生、医疗、电力、消防等部门),确保赛事活动圆满举办;

  3、乙方负责“赛事活动”的组织工作,提供“赛事活动”所需场地、器材等配套设施(包括会议室、主席台、编排处、音响、办公设备用品等);

  4、乙方负责“赛事活动”仲裁委员会、裁判员、工作人员以及参加活动人员、参赛运动队入住酒店的预定和食宿安排,由乙方根据每次赛事实际报名的人员情况安排合理的仲裁委员会、裁判员、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等。

  4、甲方将选派工作人员协Baidu Nhomakorabea乙方承办“赛事活动”现场组织和管理等工作,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;

  5、甲方负责“赛事活动”的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、赛事裁判员选派、赛事监督、赛事申诉等工作;

  1、乙方拥有经甲方授权的“赛事活动”承办权及“赛事活动”场地现场广告权(广告所有内容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法律、法规规定);

  本协议有效期内,甲、乙双方均不得无故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协议,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违约方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,同时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。

  1.本协议正式生效后,对本协议的变更、终止和解除双方不得以口头修改,只能以经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修改;

  1、甲方负责“赛事活动”的运营管理,并审定“赛事活动”的场地和制定赛制;

  2、甲方在“赛事活动”前10日成立组织机构(乙方需提供建议名单),并协调组织各方领导在组织机构中的任职安排;

  3、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“赛事活动”筹备及组织实施方案,包括开闭幕式和颁奖仪式等;

  3.在协议有效期间,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。

  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认可,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。

  2.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,须由甲、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,该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

  1、(下称“赛事活动”)是由甲方主办,由体育赛事活动承办机构(乙方)承办的“赛事活动”。

  5、乙方负责“赛事”期间仲裁委员会、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服装、交通、食宿和酬金等费用;

  6、乙方承担“赛事活动”安全责任(包括不限于人身、财产、消防责任、观众及其他人员公共安全等),并安排工作人员(包括有偿服务人员和志愿人员)使“赛事活动”安全有序进行;

  7、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印制工作指南、接待手册、比赛秩序册、成绩册、工作证件、赛事宣传品等;

  3.本协议一式四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两份,自甲、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正式生效。

  8、乙方负责“赛事活动”的氛围营造,负责开(闭)幕式、颁奖仪式和赛事活动场地的宣传布置;

  付款方式: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70%作为预付款,待所有赛事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剩余款项。

  甲乙双方就项目招标的结果签订本合同。双方在平等协作、友好互利的基础上,共同遵守。协议规定范围:乙方在活动期间为甲方提供赛事服务(以下简称“项目”)之事宜,达成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恪守。